四川宜宾:夫妻拖延执行 双双被拘急履行
2019-08-29 14:09:3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彭屏 牟冬琴
 

  图为被执行人亲属代付欠款。

  近日,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曹某、李乙(系夫妻)三次忽悠申请执行人李甲,二人通过欺骗手段拖延执行,最终,双双被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执行司法拘留。通过执行法官和宜宾市拘留所民警的耐心释法明理,夫妻二人认识到了错误,遂电话联系家属筹款,履行了部分案款后与申请执行人李甲达成和解,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二被执行人的拘留措施。

  2018年7月24日,李甲与曹某、李乙民间借贷纠纷案经翠屏区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曹某、李乙夫妻二人偿还李甲借款本金及利息105000元。若被告曹某、李乙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则李甲有权按本息165000元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生效后,曹某、李乙未按约偿还本金和利息,李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责令被执行人曹某、李乙限期报告财产和履行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并冻结了二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2018年10月19日,被执行人曹某骗取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信任,双方来到法院,称已达成执行和解,曹某分两期归还李甲借款本息共计125000元,李甲向法院申请撤回对该案的强制执行。

  2019年1月23日,因曹某、李乙仍未按约定归还李甲本金及利息,李甲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联系二被执行人,因电话被“拉黑”无法联系上,遂通过短信平台向二被执行人发送短信,通知二被执行人到庭,否则将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2019年4月18日上午11时,被执行人曹某来到法院。承办法官询问其怎样履行还款义务,讲明了拒不履行的后果以及法院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曹某称无力履行。当执行法官向其宣布司法拘留决定并准备将其送往拘留所执行时,曹某表示可以将自己女儿名下的车位过户给李甲,并在今年5月30日前支付李甲剩余的40000元,李甲再次选择信任被执行人,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然而,约定的车位过户时间和还款时间已过,曹某、李乙仍未履行。承办法官将从李乙银行账户上查扣的40000元案款支付给了李甲。明白了被执行人通过欺骗手段拖延执行的企图后,李甲第三次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9年8月13日,执行干警在宜宾某大型超市将正在上班的被执行人李乙找到,并在其带领下,前往其所有的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某住宅小区、某村两处房产进行搜查。但是,均未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联系其丈夫曹某未果,对其本人及子女开展释法明理,均表示无力履行。法官当场向李乙宣布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敦促其子女尽快与曹某取得联系,前来法院履行该案执行款。当天下午16时,曹某来到法院。经执行法官反复工作,曹某态度消极、拒不执行,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此后,夫妻俩双双被送往宜宾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为促使案件尽快执行,承办法官来到宜宾市拘留所,与拘留所民警一起,苦口婆心向夫妻双方宣传法律法规,讲明如再拒不执行法院将采取查封拍卖房产、车辆等措施。夫妻俩认识到错误后,急忙通过电话联系亲属协助筹集案款。很快,其亲属送来了30000元现金。

  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亲属将30000元现金支付给了李甲,并约定给付剩余款项的时间,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李甲申请撤回强制执行,解除对曹某、李乙银行账户冻结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并承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未到位款项,不再申请强制执行。至此,该案顺利终结。


 

 
责任编辑:高冰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