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情法兼顾促和解 化解矛盾解心结
2019-08-30 14:38:5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张祎 黄靖静
 

  对于执行法官来说,结案不是目的,设身处地为每一方当事人着想,让法律更有温度,让司法更贴近民生,这才是法官的人格魅力所在。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耐心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韩某承包赵某的土地,承包费为2250斤小麦,但是韩某并未依协议约定交付承包费。经赵某多次催告,韩某仍拒绝履行,赵某遂将韩某诉至滑县法院。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韩某支付赵某2016年至2017的租金小麦2250斤;2017至2018年以后的租金为每亩小麦500斤;韩某支付给赵某500元。后韩某未按协议履行,赵某遂向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生活窘迫、愁眉苦脸、年近70岁的申请执行人赵某,执行法官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尽早圆满结案。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韩某提起财产查询,发现韩某名下的一邮政银行账户内有余额220元,遂予以冻结。随后,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韩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案件进展情况。考虑到二人系同村村民,执行法官并未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里做其心理工作:“赵某年事已高,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当时双方商量承包土地的租金是交付小麦,那些小麦可能就是他的基本口粮啊,怎么忍心不给呢?何况大家都是乡里乡亲,谁是谁非村民们心里都有一杆秤,咱做人就要挺直腰杆子,不能让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啊!”听了执行法官这一番真诚的话,被执行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尽快解决此事。

  近日,申请执行人赵某来到滑县法院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原来,被执行人韩某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积极协商,双方现已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该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顺利结案。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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