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尧都法院开展腾房专项执行行动
2019-09-03 20:03:45 | 来源:生活晨报
 

  继“夏日风暴,攻坚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后,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开展了腾房专项执行行动。

  案件一:

  申请执行人临汾市某景区管理处与被执行人山西某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能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腾房义务,一直抗拒执行,行踪难觅。今年4月30日,尧都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出腾房公告,要求被执行人腾出位于临汾市某景区公园广场牌楼东西两部分东边地上两层地下负一层的房屋,被执行人亦未能自觉履行。

  8月27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强制腾出房屋,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

  案件二:

  申请执行人张某东与被执行人郭某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张某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晋10民终2091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郭某艳将三和家园的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张某东并给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今年7月15日,尧都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腾房公告,限期其7月21日前腾出房屋,但被执行人未能自觉履行。

  8月27日10时30分至14时30分,强制腾出房屋,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

  案件三:

  申请执行人山西某再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段某、秦某星、刘某琦、刘某伟、李某、段某正、张某荣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能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年1月17日尧都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琦位于临汾市曲沃县汽车站南房屋进行拍卖。二拍流拍后以二拍保留价229.908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其部分债务要求。

  8月28日10时30分至13时50分,强制腾出房屋,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

  案件四:

  申请执行人山西某再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段某、秦某星、刘某琦、刘某伟、李某、段某正、张某荣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能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年1月17日尧都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秦某星位于曲沃县北大街晋都苑小区东楼一单元的房产进行拍卖。二拍流拍后以二拍保留价29.4372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抵偿其部分债务要求。

  8月28日15时至17时30分,强制腾出房屋,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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