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康:确认过眼神执行干警遇上“对的人”
2019-09-03 20:15:19
 

    中国法院网讯   2019年8月25日傍晚,云南省镇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名干警到小吃店用餐,没想到在拥挤的人群中,执行干警一眼就认出了被执行人郭某。

  确认过眼神他遇上了“对的人”

  执行干警不动声色,火速联系同事增援。2名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郭某现场确认身份后,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

  2014年1月,郭某在镇康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授信额度10000元,因逾期本金9627.80元,利息1674.98元,违约金538.22元,手续费175.92元,合计欠款12016.92元。

  随后,银行向镇康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郭某偿还信用卡本息合计12016.92元。法院受理该案后,郭某经法院公告传唤逾期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后,判决郭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该银行支付12016.92元。判决书生效后,郭某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材料,但郭某未依法履行义务。因郭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且拒不到法院配合执行,遂被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执行人郭某万万没想到,周末会在小吃店被执行干警带回法院。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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