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法律面前都平等 公职人员急还款
2019-09-04 08:04:3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齐孝东
 

  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拘传了一名公职“老赖”,顺利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韩某是某乡政府的公职人员,因家庭生活需要,其向好友胡某借款7万元。到期后,韩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后胡某诉至滑县法院并胜诉,韩某仍拒绝偿还欠款,胡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韩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韩某既未及时申报财产,也未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及共产党员,更应该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时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但你现在却欠钱不还,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希望你能注意自己的身份和影响,衡量轻重,积极解决问题!”考虑到该案的被执行人是一名公职人员,有稳定的工资收入,执行法官并未立刻对韩某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积极与其沟通,希望韩某能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韩某听后,表示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承诺会尽快筹措资金偿还借款。

  几天过去了,被执行人韩某无动于衷,并未履行诺言,执行法官当即将韩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说道:“因为你未依法履行法律义务,现法院对你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限制高消费。”韩某一听便慌了神,急忙承认错误:“法官,千万不能把我拉入失信名单或者拘留啊,这要被单位知道了,我的形象可就全毁了,更有可能连公职都保不住了!到时候我们一家老小的生活都成了问题。我马上联系亲朋好友借钱,争取今天还清。”当天下午,韩某的父亲就来滑县法院履行了法律义务,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执结。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惩戒“老赖”没有例外。法院不会因为被执行人的“特殊身份”而手下留情,打击“老赖”,我们不遗余力!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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