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海法院执行局联片调解力促执行和解
2019-09-04 15:26:12 |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作者:林赫频 谢添
 

近日,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运用联调联执机制,成功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8年6月,漳州某食品公司向龙海某塑料包装公司欠下货款近9万元,该塑料包装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今年4月,经龙海市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是,该食品公司还款了几个月后,便不再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该塑料包装公司便向该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恰逢浒茂片区联片调解日,考虑到双方系民营企业,为不影响双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执行法官决定,利用联片调解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和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共同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同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漳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向龙海某塑料包装公司分期偿还剩余货款,至此,案件得以结案。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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