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开通绿色通道 促涉企串案和解执行
2019-09-04 15:32:1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过程中,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坚持持续发力,重点攻坚涉及保护民企产权、维护企业权益案件,积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收获了工作成效。近期,执行干警通过释法明理、增强执行威慑等措施,一举促成9件涉企执行串案和解结案,使涉案企业握手言和。

原告丹东某经济区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9件系列案件,本院经审理查明两被告确有违约行为,判决两被告向原告给付工程款共计21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主动给付部分款项,未再支付剩余款项,原告多次催要依旧无果。

今年8月,该经济区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受理该起串案后,审查发现该案涉及各方均系辖区企业,便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立案后转交至执行局。执行局立即组织干警对9件串案进行研究,鉴于申请执行人与两家被执行人均为辖区企业,故决定先通过释法明理方式促成执行和解,同时告知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工作中,执行干警分头与各方当事人联系,反复讲解法律规定,倾听各方当事人理由。经过不断努力,该建筑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偿还了大部分款项,而该房地产公司仍以无力给付为由,没有履行给付义务。为了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执行干警没有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将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找到法院,重点讲解法律规定,告知不履行判决义务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甚至导致拍卖企业财产、对责任人进行司法拘留等严重后果。在执行干警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的劝说下,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理解了执行干警的良苦用心,终于表示公司虽然现在没有钱,但愿意分期尽快偿还债务。于是,执行干警趁热打铁,当即找到申请执行人,最终促成各家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这9件涉企执行串案的圆满执结,不仅落实了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为辖区企业化解了纠纷、追回了损失,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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