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冒充军人、伪造部队公文证件印章被判刑
2019-09-10 09:21:47
 

    中国法院网讯 (熊艺 曾相强)   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易永辉、胡选、殷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伪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一案,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伪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易永辉有期徒刑六年,以伪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判处被告人胡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伪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罪判处被告人殷黎有期徒八个月缓刑一年,并没收三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易永辉于2011年12月从部队退役,从事自由职业。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9日,易永辉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78169部队参谋在长寿某中学为新生进行军事训练,收取军训劳务费24300元。2017年8月26日至2017年9月4日,易永辉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78169部队参谋在某电脑培训学校为学生进行军事训练。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5日,易永辉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78169部队参谋在某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进行军事训练,收取军训劳务费45000元。易永辉在军训过程中迷彩服,甚至佩戴军衔。

  被告人易永辉与被告人胡选系朋友关系,共谋为办理地方机动车驾驶证的非军人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等证件,利用上述证件与伪造的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等材料为该非军人在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以此谋利。二被告人便分别联系客源,再将客户的身份证、照片等资料委托他人制作,再将伪造的材料拿到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成功后收取20000元左右的办证费用。

  在2018年6、7月份,易永辉、胡选为聂某某、游某等20名非军人伪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等材料,同时使用伪造的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等为其中11人在公安机关成功办理了地方机动车驾驶证。易永辉、胡选伙同他人伪造的资料包括武装部队介绍信、接洽函等公文87份、士官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及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等武装部队证件50本、武装部队印章1枚。易永辉壮大业务,让被告人殷黎为其找客源,殷黎明知尚某某、陈某不是军人,仍向易永辉、胡选提供二人的照片及身份信息,三被告人伙同他人伪造了尚某某、陈某的军人驾驶证等资料,包括《证明》等武装部队公文1份、士官证及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共4本。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永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行为所损害对象不仅包括经济损失,还包括公众安全感、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声誉等,使社会公众对武装部队管理、军人的素质等产生质疑,损害了武装部队及其人员的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易永辉、胡选在共同或单独联系了客户后,经彼此确认并交由他人制作而获得的虚假公文或证件,二被告人基于共同犯罪故意,分工合作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对其参与、组织的犯罪承担责任,其客户资料均认定为共同的犯罪数量。被告人易永辉与胡选联系客户、传递客户信息、收取费用,并利用伪造的资料办理地方机动车驾驶证,二被告人虽未直接制作公文、证件,虽分赃不等,但其在犯罪过程中作用相当,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易永辉参与伪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且携带上述资料到公安机关使用,其对国家军事机构、执法机关毫无敬畏之心,胆敢挑战国家法治。综合被告人易永辉当庭自愿认罪,被告人胡选主动投案自首,被告人殷黎是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且其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事实和情节,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结果,三被告人认罪伏法。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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