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和合”的故事 “团队”的力量
2019-09-10 14:29: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利明 洪巍
 

图为天台法院法官和人民调解员正在调解案件。张梦瑶  摄

图为法官与人民调解员正在讨论调解工作方案。

图为天台法院的和合调解中心。

  浙江省天台县是“和合文化”的发源地。和合的“和”,指和谐、和平、祥和;“合”指结合、融合、合作。千百年来,“和合文化”影响了一代代天台人。在天台县人民法院和合调解中心,4名法官和8名“和合调解员”组成“和合调解团队”,把“和合文化”和法治文化紧密结合起来,既做到依法调解,又做到和合调解,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遗产继承调解一波三折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说的是人生总有意外。

  陈先生今年刚刚进入不惑之年,就发现自己得了病,陆陆续续医治两个月后撒手人寰,留下70多岁的父母和尚未成年的两个子女,而妻子去年已经和他离婚,他留给家人的是一大堆债务和少量住房公积金。

  由于陈先生平时经商,和一些商家难免有债务往来,有的你欠我,有的我欠你。陈先生去世后,不少债权人选择“认命”,准备不再讨要欠款。但债权人徐先生却心有不甘,因为其借款时间发生在陈先生去世前三个月,且其以为陈先生系有身份的人才借款的,没料到竟然这么快就发生如此重大意外情况。

  在向陈先生家属讨要无果的情况下,今年5月,徐先生向天台法院起诉,要求陈先生的继承人——其父母及子女,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借款3万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把案件移交给调解中心的人民调解员许国钦处理。

  许国钦是个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老同志。他长期生活在天台县最大的村庄——水南村,在该村担任村干部,该村及其他街道纠纷都会邀请他参加调解。

  许国钦接到案件后,主动和陈先生的父母联系,没想到的是,陈先生的父母及其子女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且没有人愿意对该遗产担任管理人,案件处理一时陷入困境。

  在调解过程中,许国钦得知,徐先生认为陈先生原工作单位及住房公积金中心负有公积金的直接支付义务,准备将陈先生四位继承人列为被告,将陈先生原工作单位及住房公积金中心列为第三人起诉至法院。

  眼看这起案件越来越复杂,许国钦心里着急,邀请了天台法院法官林军营等参与调解。面对徐先生的诉求,林军营告知他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可能存在的困境。徐先生的心一下子凉了,这条路不通,那条路也不行,这样的结果让他陷入迷茫和不满之中。

  许国钦和法官们商量后,为妥善化解该纠纷,承诺再次联系该案被告,共同协调处理该纠纷。他们决定从主动沟通协调入手,让被告尽可能理解徐先生的困境,尽量配合他将该借款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予以处理。

  考虑到案情的特殊性和合理性,许国钦与陈先生的四位继承人多次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既然他们也不期望得到陈先生留下的公积金,希望他们能将心比心,站在原告徐先生的角度换位思考,指定遗产管理人,参与诉讼或诉前调解。即使其他债权人以后也起诉,徐先生只能够分到一点点借款本金,至少对其而言,继承人方已尽到法律和情理上的义务,他肯定会念及各继承人配合处理的好意。

  经过反复沟通后,陈先生的四位继承人同意指定陈先生父亲为遗产代管人,但要求简化诉讼程序,不要将陈先生母亲及两位未成年儿女作为被告起诉,并同意以诉前调解形式解决该借款纠纷。

  在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今年6月中旬的一天,徐先生将陈先生父亲起诉至法院。在许国钦的主持下,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下将该纠纷和谐解决。为便于落实到位,各方也自愿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该案得以成功化解。

  “这样的案例确实很特殊。”许国钦表示,作为原告方,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肯定心里不舒服;作为被告方,人没了,家里还一团糟,原告就来要钱,心里肯定也不舒服。“我们调解人员只能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多做和事佬,努力化解一个个矛盾。”

  据统计,许国钦自去年10月份担任和合调解员以来,已经顺利化解了190多个纠纷,工作成效明显。

  ■周末上门调解全力以赴

  作为和合调解员,每个月从法院只能领到些许调解补贴,工作热情靠的是为民服务的一片诚心,有时候为了调解还要放弃周末休息时间。

  “既然到法院担任和合调解员,我们内心里已经做好了放弃休息的准备。”对于这个情况,和合调解员周则民等深有体会。

  今年4月,天台法院先后收到俞先生、张先生等诉某村民委员会60件劳务合同纠纷。在案件受理过程中,诉讼服务中心人员了解到上述纠纷系修建村文化礼堂等引起,涉及挖机、漆工、电工、木工、石材工人、小工等,案件数量多,人员多、工种杂,劳务费标准从每天80元到300元不等,单个劳务费数额从几百元到上万元,差异较大,合计近30万元。

  考虑到该案系群体性纠纷,一旦处理不妥,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诉讼服务中心人员经征求原告方同意后,第一时间将上述案件移交给和合调解中心。

  调解团队在林军营的牵头下,拟定了诉前调解工作方案,尽量以最快速度解决纠纷,以免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此案主办调解员周则民及时和被告村委会负责人联系核实相关事项,确定纠纷处理方式,然后发挥集体作战的精神,8名调解员分批分头联系各原告,力求在最短时间内摸清原告诉求。

  经过近一天的联系后,绝大多数原告都愿意立即调解。周则民等遂趁热打铁,约定于第三天集中进行调解。考虑各原告居住地距离较远,经反复沟通协商后,确定相对集中的地点进行调解。对暂时无法在约定时间参加调解的原告,则提前准备好授权委托书,告知可以委托其亲属参加调解。

  当天7时10分左右,林军营和四位调解员早早就赶到近30公里外的约定调解地点。

  当村民看到调解员带着电脑、打印机等赶到约定调解地点时,一方面开玩笑地感叹:“我们连早饭都还没吃,你们是到这里赶早饭吗?”另一方面,也为调解员的服务精神所感动,称赞说:“你们这才是真正深入一线为人民群众服务,我们起诉状是让别人带到法院的,我们连法院大门都没进就要解决问题了!”

  随着当事人的不断到来,调解的节奏越来越紧凑有序,一份份调解协议也在不断地打印、签署中。一会儿就到了中午。虽然村民们极力邀请调解员一起吃个便饭,但各调解员将早已准备好的干粮拿出来,婉言谢绝了村民们的盛情好意。

  短暂的午餐后,调解员立即又投入到繁忙的调解工作中。在17时40分统计调解情况时,发现还有一件案件的原告未到。调解员遂再次联系该原告,得知该原告因身体原因难以到来。

  为了彻底结案,18时10分,调解员来到该原告家。原告很快在已经拟好的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感慨地说:“虽然我是半个文盲,但你们在今天休息时间还为我一个人特别上门服务,这让我对法官和法院有了难以想象的体会,太感谢了!”

  18时30分,调解员们才完成所有的调解工作。

  “虽然感觉比较累,但更多的是快乐,这是为老百姓办好事后内心愉悦产生的亢奋与快乐!”周则民开心地说。

  ■交通事故调解拨云见日

  5月4日,林军营的心情有点沉重,因为这一天的案子让他很纠结。

  事情还得从去年7月份说起,许先生驾驶电动三轮车与马先生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马先生受伤。交警勘查确定,许先生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

  马先生经多次、多家医院住院治疗后,命总算保住了,却因头部受伤致重度智力缺损。经鉴定,马先生构成三级伤残,定残后护理依赖为大部分护理依赖。截至当前,他已经花去医疗费及护理费等近45万元,但被告仅支付了6万元,其余损失拒不支付。

  许先生得知马先生226万元的赔偿诉请后也惊呆了。许先生称,虽然知道马先生至今吃饭也需要他人来喂,但这么大损失则远远超出他的想象。自己为方便代步购买了电动三轮车,没想到才3个月左右就出了事,而该三轮车无保险,无法理赔。且因家庭条件较差,根本无力支付这巨额赔偿款。案件陷入僵局。

  林军营和一名调解员担当了该案的调解工作,内心也是忐忑不安。这明显又是一个硬骨头案件——双方家庭都是一贫如洗,如何能够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林军营决定把两村的干部也约来参与调解。

  5月4日8时30分左右,原告方的亲属、代理人及原告与其亲属所在村的村书记等10多人到达法庭。考虑到矛盾化解的落脚点在原告一边,林军营先把原告代理人、原告妻子及其小舅子四人叫到办公室,其余的亲属先在法庭等候。

  为了降低原告方的心理价位,林军营和调解员询问他们对被告方房屋、车辆、商业保险、平常收入等的财产情况是否有所了解。原告方称,被告在城里有两套商品房,还有一套别墅,被告儿子每年有二三十万元的收入,被告本人以前是包工头,收入也较可观。

  林军营又问,房屋的权属情况怎样?是否可以执行?这时原告代理律师称,他们实际上已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但发现其名下无任何房产、车辆,而所谓的别墅就是在乡下的房子,并且该房子没有合法手续,而银行所有账户冻结后仅不到100元的存款。

  见状,林军营表示对原告的境况非常同情,明确指出原告主张的绝大部分损失是合理的,但根据法院保全的财产情况,需要综合分析、慎重确定相对可行的调解方案。此时,原告方再次强调实际支出的费用已经约45万元,现在原告智力仅相当于两三岁左右的孩子,需要专人护理并长期服用抗癫痫药物。

  随后,林军营将被告许先生及其小舅子、被告所在村委会主任、县金牌调解员四人请到办公室协商调解方案。经核实被告方的儿子年收入并没有二三十万元,而是正在准备考汽车驾驶教练。而被告以前曾经做过小包工头,因为没多少活干,因此还背了几十万元的债务。被告愿意赔偿,但实在是心有余力不足,最多只能从亲戚处借一点,能够承担30万元。

  在摸清双方的底线后,林军营又将原告方及其亲属等请到办公室,将了解的被告方情况告知原告方,并善意提醒判决后的执行风险问题。经过长时间的沟通,原告方要求赔偿60万元为底线,而被告却表态这个金额根本是不可能承受的。

  13时30分,原告方称:“我们的底线为再赔偿46万元。”

  被告方则称:“赔偿数额一个月内支付40万元,分期付款为42万元。”

  13时43分,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一个月内付清赔偿数额43万元;若未按约定期限赔偿,则由被告再行赔偿50万元,原告保留3年后后续护理费的赔偿权利。

  一起看似简单又复杂的交通事故纠纷就此圆满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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