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执行干警不放假 执结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09-15 10:52:2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宁 刘雪豪
 

  “欠人家的钱,不管多少,都应该偿还。你要不还,咱法院就对你采取拘留强制措施!”9月13日,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法官杜峰正以案说法,做被执行人王某的思想工作。慑于法威,终于案结事了。

  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间,王某在承包某工地时,先后在陈某经营的超市里购买大米、食用油、馒头、猪肉、蔬菜等生活用品。后经结算,王某共欠陈某各种货款7126元。经陈某多次催要,王某均借故推脱不还。陈某一气之下,将王某告上民权县法院。该院经审理,2019年6月20日,依法判令被告王某自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陈某门窗材料款7126元。

  该院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没有履行法定义务。2019年8月21日,陈某申请强制执行。

  陈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转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杜峰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但王某不以为然,既不履行,也不申报个人财产。杜峰几次传唤王某,王某都借故不到。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找,杜峰也没有发现王某名下有存款、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

  9月13日,该院执行干警中秋节不放假,再次举行集中执行活动。杜峰带领执行干警徐红星等依法对王某进行了拘传。王某被拘传到案后,杜峰就耐心做其思想工作,结合有关案例,进行明法释理。并严正指出,如果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继续与法律对抗,法院将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经过以案说法和说服教育,王某很快转变了认识,及时通知家人将7126元欠款给付了申请人陈某,得到陈某的谅解。

  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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