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强制医疗案
2019-09-16 09:15:16
 

    中国法院网讯 (刘兴)   近日,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强制医疗案,决定对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的蔡某某,予以强制医疗。

  蔡某某长期患癫痫病。2019年6月17日7时许,他在家中持弯刀对其妻子的头部、胸部及双上肢等处进行砍杀,致其妻当场死亡。后又对在场的村民进行追砍。接警赶到现场的民警将蔡某某控制,并带至毕节精神病康复医院黔西分院约束治疗。

  后经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鉴定,蔡某某为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8月12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对蔡某某进行强制医疗。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为蔡某某指定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并会见了蔡某某及其家属,听取对强制医疗的意见。蔡某某的家属同意对蔡某某进行强制医疗。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申请人蔡某某作为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实施了严重危害多位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依法应对其强制医疗。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