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九原法院强制成功腾退一房屋
2019-09-16 16:53:5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谢谢你们!折腾了半天,终于把房子要回来了。”申请执行人范某某手里攥着拿到的房屋钥匙,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表达着自己的谢意。

  胡某某系范某某的阿姨,出于信任,范某某与胡某某签订了房屋赠予合同,本以为可以如期拿到房款,没想到,协议签订后,对方却言而无信,没有兑现当时的承诺。最终,上演了一场“腾房”闹剧。

  2016年6月13日,胡某某在电话中告诉范某某,原登记在范某某母亲胡某云名下位于井坪新村青山路二号街坊24栋5号房屋将被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征收,让范某某回来办理相关手续。

  范某某长期在天津生活,在电话中称想要货币补偿。但胡某某说如果要让房子能够享有政府补贴,可以要房子,然后将房子卖给胡某某。考虑到房子办理过户需要高昂的过户费用,可以先办成赠予。出于对胡某某的信任,范某某与胡某某签订了房屋赠与协议书。

  2018年5月24日,胡某某女儿通知范某某,要范某某的身份证原件办理入住房屋的相关手续,范某某才得知房屋已到了交付的阶段,于是多次联系胡某某要求履行当时双方的约定,将房屋价款支付给范某某,但胡某某却矢口否认拒绝履行。

  感到被骗的范某某一怒之下将胡某某诉至法院。称胡某某以欺诈的手段使范某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署了房屋赠与协议书的行为,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九原区法院对签署的协议予以撤销并返还范某某的房屋。

  经九原区法院审理判决,判令胡某某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将房屋腾空,返还给范某某。胡某某一度无视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履行该义务,范某某遂申请九原区法院强制执行。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九原区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又多次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应承担的严重后果,要求其限期将房屋腾空。但胡某某仍拒不履行,九原区法院遂依法对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近日,九原区法院执行干警孙云飞顺利对位于包头市九原区锦绣新城小区11号楼1单元21层2102号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

  为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九原区法院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到达现场后,设置外围警戒,执行干警和公证处工作人员进入该房屋,开始清点屋内物品,现场制作物品清单,并全程录像取证,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在执行压力和法律的威慑下,最终被执行人胡某某委托其丈夫将上述房屋钥匙及单元门禁感应卡移交给申请执行人范某某。至此,一起腾房案件顺利执结。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九原区法院将鼓足干警,乘势而上,补齐短板,精准攻坚,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的行为,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再创佳绩,坚决打赢“切实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切实解决执行难”,九原区法院一直在路上!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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