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中院:发出司法建议 预防溺亡事件
2019-09-19 10:22: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向存丹 胡显春
 

  日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两起儿童溺亡山坪塘(蓄水池)案件中,发现该县存在的一系列安全隐患。为此,重庆二中法院向奉节县水利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设置安全防护栏、警示标志;明确管理主体,落实专人负责维修、养护;建立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司法建议发出后,奉节县水利局高度重视,立即下发通知,对全县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法院作出了书面回复,表示将全面排查在建、已成小型水利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安全;规范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的安全管理,规范合同约定、安全警示标识、工程移交手续等;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做好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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