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公平正义的保卫战

2019-09-20 09:02: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阳
 

  历史的车轮驶入2019年春。

  中南海红墙外的白玉兰和迎春花刚刚绽放出含苞的花蕾,星星点点的嫩绿悄悄覆盖了古老的京都。

  3月1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936.1万件案件得到执结,同比增长105.1%;4.4万亿元执行款实际到位,同比增长71.2%;366万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1.3万人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促进了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首席大法官话音刚落,国家最高议事殿堂响起长久而热烈的掌声。

  执行攻坚,一场关乎民心民愿的攻坚战,一场关乎公平正义的保卫战。从执行干警登门临柜查人找物,到织起一张信息化大网让被执行人的各种资产无处遁形,从被执行人逃避、抗拒执行,到迫于威慑主动履行,从个别地方、部门干预执行,到积极配合协助执行,执行难,这一司法领域最大的顽疾正得到有效化解,成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写照。

  时代之解——

  艰难探索推动执行取得长足进步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刚刚经历改革开放,社会矛盾激增,民事纠纷案件大幅度增加,执行难问题日渐突出。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出现“执行难”。

  “执行难的状况仍在继续发展”“执行难的问题仍非常突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些曾在最高法院年度工作报告中出现的表述,凸显了执行难问题存在之久、影响之深、解决难度之大。

  统计显示,党的十八大以前,全国法院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80%以上案件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5%,消极等待强制执行的约占15%。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工作顶层设计,努力寻找破解执行难的“钥匙”。

  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专门执行机构,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普遍设立执行庭。1998年,执行体制改革启动,高级人民法院对辖区内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向党中央汇报了执行难问题。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听取了这份名为《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后,高度重视,同年7月以中发[1999]11号转发了这个报告,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行动纲领。

  奔着问题去、迎着困难上。执行百万案件大清查、无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一系列针对解决执行难的重大举措,推动执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截至2008年,当事人自动履行率比前五年提高3.63个百分点,强制执行案件1080万件,同比下降11.91%;执行标的金额17276.2亿元,增长28.19%。

  但受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社会法治意识淡漠、市场主体风险防范意识欠缺、社会诚信体系不够健全等因素制约,人民法院始终没能扭转“执行难”的困局,摘掉“执行难”的帽子。

  这是时代之困。

  为民之诺——

  探索中国特色执行模式

  难解,并不意味着无解。

  历史潮流奔涌向前。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伟大实践,行进在复兴之路上的中国,进入全新的“法治时间”。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擘画司法体制改革宏伟蓝图,其范围之广、力度之大、程度之深前所未有。

  这一羁绊中国司法的历史性难题,在2014年秋天给出了全新的答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被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入了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迅速回应,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国家需要重于山,人民利益高于天。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全国近4万执行“铁军”誓师出征,开始了一场排山倒海的大决战。

  2016年5月10日,历时两个多月修改十余次的《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正式出现在公众视野。

  毫无疑问,这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纲领性文件。8个方面,29项措施,对执行工作进行系统部署。

  瞄准造成执行难的各种深层次原因,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政法委全部出台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文件,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河北、浙江、广西等地法院积极开展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湖南、内蒙古、辽宁、江西等16个省(区、市)法院建立异地执行协作机制,积累了丰富经验。

  与此同时,一项重大而基础的工作也在争分夺秒地进行。

  自2014年开始,全国法院对近20年来未实际执结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查核录,用了近一年时间,把1600万余件案件录入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为实现执行案件有序、精准、全面、智能管理打下基础,彻底解决执行案件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

  航向既定,号角吹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的步伐,在一个又一个工作节点的清晰标注下,扎实稳健向前迈进。

  凌云之志——

  推动解决执行难从“基本”向“切实”迈进

  改革找准要害,才能让人民群众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解决“查人找物”难题,最高法院与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覆盖16类25项信息,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

  破解财产变现难题,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67亿元,有效祛除拍卖环节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

  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最高法院先后出台37件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将执行权运行关入“制度铁笼”。

  不得坐飞机、乘高铁、高消费,不得贷款、新办公司……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改委等60家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11类150项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抖音老赖”“老赖广告电子屏”……各地法院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截至2019年8月,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09万例,467万人次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考题并未结束。

  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即《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公布。53项主要任务,推动执行工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前进。

  经历了刮骨疗毒的痛苦,也实现了脱胎换骨的新生。在新的起点上破解执行难问题,人民法院多了一份坚定自信,多了一份睿智从容。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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