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八旬夫妇收到赔偿款八年案件促执结
2019-09-24 14:45: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9年9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法院干警的见证下,两位八旬老人陆某、粟某收到赔偿款时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喃喃着:“八年了,我们等了八年,谢谢法院,谢谢法官......”

  该案件还得从2010年讲起,2010年10月21日,被执行人高某驾驶一辆转型厢式货车将陆某之子撞击致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申请人陆某、粟某夫妇依法诉讼,平南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高某赔偿66526.08元。判决生效后,高某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被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亦未履行义务。后经“四查二查”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该案的执行一度陷入了僵局。两位耄耋之年的老人不仅要承受年老丧子之痛,还要承受贫苦生活给他们的压力,平南法院出于人文关怀的角度,于2015年依法帮助陆某、粟某夫妇俩申请司法救助共计2万元。

  2019年3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法院查明,发现被执行人高某于2018年1月23日购买了一辆丰田牌小型汽车并登记在其名下,该行为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情形。平南法院迅速以高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送至县公安局侦查立案。2019年9月13日中秋节当天,执行干警在公安民警的协助下将高某抓获。

  高某被抓后,其家属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随后主动联系执行局,在执行局的主持调解下,陆某、粟某和高某家属达成和解,高某家属代高某一次性赔偿申请执行人赔偿款和迟延履行利息共94500元。

  9月19日,法院干警与被执行人家属一起驱车到申请人家里,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家属将赔偿款亲自送到了两位老人手里。执行干警对两位老人最近的生活情况表达了关心和问候,两位老人向执行干警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责任编辑:常跃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