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军事法院五年求索“大事”记

2019-09-26 09:19:5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建田
 

  图为张建田所著书籍。资料图片

  我在解放军军事法院工作的五年时间里,最难忘的是能够做成这几件“大事”。

  1983年8月7日,我从基层连队来到向往已久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上班。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在业余时间研究军事司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成为我最大的兴趣爱好。凭借多年的资料积累和实践经验,从1983年下半年起,我很快在各类法学刊物上发表了多篇军事刑法方面的文章。自此,我萌生了尝试撰写一本军事刑法司法研究专著的想法。

  而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撰写军人违反职责方面犯罪的书可谓“史无前例”,幸有军事法院的领导和同志对此书的写作给予了极大的鼓励和帮助。1985年秋,我终于迎来了人生的第一部专著——《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出版。该书对各项军职罪名的构成要件、罪与非罪的处理、此罪与彼罪的政策界限作了具体分析与界定,填补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军事刑法实务理论研究空白,获得了《法制日报》《解放军报》的高度评价。

  1986年,我将研究范围从军事刑法扩大到军事法学。1987年我与他人合作写的我国第一部军事法学专著──《中国军事法学》出版。我国著名法学家张友渔先生在为本书所作的序言中提到:“军队的同志在军事法学的研究领域里积极探索耕耘,为广大读者奉献出学术成果,使我感到莫大的欣慰!”

  此后,我的研究热情更加高涨。为撰写《邓小平法制思想研究》,我牺牲了节假日,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积累的读书笔记高达50万字。经过一年多的甘苦,终于在1989年“八一”前夕将其完成。新华社评价,“这是迄今为止我国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地阐述邓小平法制思想的学术专著。”并且,此书于1995年12月获得第二届国家图书奖。

  1986年起,我开始探索军队领导体制问题。我和总政保卫部的仲伟钧同志合写《建议中央军委成立法制工作机构》一文,在《解放军报(内参)》刊登后,得到总部有关领导的关注。

  党的十三大开过不久,我又联名仲伟钧向《解放军报(内参)》投稿,再次为尽快建立军委法制机构撰文呼吁,受到军委和总部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后根据上级批示,我开始参与军委法制机构筹建的论证工作。1988年5月,军委法制局正式成立,成为至2016年军委领导指挥体制作出重大调整之前唯一的军委直属单列工作机构。

  1988年8月,我来到军委办公厅机关上班,为期五年的军事法官生活就此结束。军事法制工作的全新领域从此在我的面前呈现,直到2012年退休。

  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日子里,每当想到在军事法院的这段往事,我总不忘感叹,正是有了军事法院的平台,才使得像我这样的人在年轻时有了做成几件“大事”的可能!

  (张建田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退休前系中央军委法制局正师职法制员)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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