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两级法院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审判质效

2019-09-26 15:10: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丽青 林馨怡
 

  “鉴于被告人文某柳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法庭依法认定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近期,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危险驾驶案,案件庭审用时不到15分钟。

  案件从快从简办理,得益于法院开展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该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制度适用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无争议,且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前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

  庭审中,被告人被带上法庭,对法官提出的问题有序进行回答,并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提高审判效率、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实现司法公正具有积极作用,既节省开庭审理时间,又提升审判质效,同时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供有益借鉴。”三元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郑成珺表示。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三明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在三元区法院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大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探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全面推动案件繁简分流,缓解办案压力,取得初步实效。截至目前,三元区法院已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被告人数达73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认罪认罚案件22件,刑事速裁案件平均庭审用时15分钟,平均审限7天,当庭宣判率96.67%,服判息诉率100%。

  实践中,三元区法院通过积极组织召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就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举证质证、判决书是否应格式化等问题进行讨论,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贯彻新刑事诉讼法有关要求,在诉讼服务中心挂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市区5家律所每日轮流安排值班律师进驻法院,免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申请法律援助。设立30万元律师调解基金,确保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有序开展。

  对于涉黑涉恶的大案要案,两级法院也去繁从简保证“认罪认罚”贯彻落实。2019年3月,三元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杨某忠、杨某恩等1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该案是三元区首例涉黑案件,同时也是全市首起认罪认罚的涉黑案件。

  2012年8月起,被告人杨某忠通过朋友介绍等方式,在三明市区以5%至20%不等的高额月息,从事高利放贷违法活动,非法牟取高额经济利益。先后聚集、拉拢被告人杨某恩、林某恒、罗某、邓某平等人加入,以“三元放贷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高利放贷违法活动。同时在三明市区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使团体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杨某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此次庭审中的成功运用,三明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本次庭审工作,力求大胆改革,通过简化程序提升审判质效。庭审前,法院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充分解决取证瑕疵、不规范等问题,确保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取证合法性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并引入律师推进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详细阐述认罪从宽处理刑事政策,为各被告人理清所涉嫌罪名及具体参与行为、次数,对新修改刑法“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进行释义,促成12名被告人均向法院提交认罪认罚申请书,为被告人服法服判奠定信任基础。

  同时,针对法庭布置、安全保障、设备调试、警力分配等后勤保障等工作进行细化分工,法院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庭审环节的部分内容予以简省,开庭工作顺利完成,原计划安排5天的庭审只用了2天就已全部完成。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请求法庭从宽处理。在庭审结束后,辩护人一致为法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点赞。

  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三明市两级法院还加强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加大司法公开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的了解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让每一个受害人尽快得到合理的赔偿和公正的结果,让每一个被告人尽快认罪悔过,回归社会,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感受到尊严,感受到法律的分量,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质效,充分彰显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郑成珺表示。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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