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琐事生嫌隙 被告人下毒杀妻未遂获刑
2019-10-10 16:19:33
 

    中国法院网讯 (万军文 龚雪莲)   近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饶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饶某与被害人刘某系夫妻关系,两人时常因家庭琐事争吵。2019年5月14日晚上,两人再次因琐事争吵。次日早上6时30分许,被告人饶某趁被害人刘某出门,将拌有老鼠药的苹果块(系刘某放在家中用来毒杀老鼠)在已盛好的刘某的那碗面条里搅拌几下后将苹果块扔弃。后刘某回家发现面条颜色不对,便质问饶某是否下毒,被告人饶某便将刘某的那碗面条夺走并倒进下水道冲毁。刘某随后报警,民警将仍在现场的饶某口头传唤到案,并在现场提取的残留面条、红色可疑物资以及水泥块中检出溴敌隆。案发后,被告人饶某的行为取得被害人刘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饶某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在他人食物中投放含有剧毒物质溴敌隆的老鼠药,但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饶某明知被害人已报警仍在案发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饶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且被告人饶某的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被告人饶某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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