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节前请求莫拘留 节后送来执行款
2019-10-12 09:48:21 | 来源: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作者:袁训旺
 

  “梁法官,你们国庆节就不要来找我拘留我了,我节后肯定送钱过去”。10月8日上午,国庆假日后上班的第一天,被执行人秦某来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现场交付50000元现金,并与申请人丁某达成月底前还清余款的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在司法拘留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多次劝说下执行款部分执行到位。

  2019年4月,丁某起诉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颍东法院审理庭法官组织调解,秦某自愿于2019年9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丁某借款本金85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自2019年6月26日起计算至付清时止)。但在调解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因秦某未按约还款,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秦某若不主动履行义务将会被司法拘留。接到通知的秦某并不赖账,只是恳请法官再宽限几天,自己国庆节后一定能够偿还部分欠款,法官看到秦某态度诚恳,在征求申请人的意见后,便宽限到国庆节后,于是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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