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两次破坏被查封房屋 司法拘留15天
2019-10-13 15:56:17 | 来源:南国今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邕路华韵上城小区一房主黄某某当上“老赖”后,两次破坏房锁并自行搬入之前腾空的房屋,因此“享受”到法院“照顾”——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黄某某进行予以司法拘留15日。

  黄某某是如何当“老赖”的呢?事情要从4年前说起。

  2015年,黄某某因向梁某某借款14万元后拒不还款,遂被梁某某诉至城中法院。法院判决被告黄某某向原告梁某某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及原告梁某某支付律师代理费共计17万多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黄某某仍拒绝履行,于是,原告梁某某向城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城中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查询得知,2015年12月11日,申请人梁某某与被执行人黄某某双方就上述14万元债务,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约定被告黄某某以其名下位于柳邕路华韵上城的一套房屋抵押,并于同年12月14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于是,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某名下该抵押房屋查封进行拍卖。然而,黄某某一直拒绝搬离,不配合清空房屋。

  今年3月,城中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到华韵上城小区准备依法强制执行,要求黄某某搬离并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和换锁。在现场,黄某某一直阻挠法院执行,并在法院工作人员离开后又私自将门锁换掉再次住了进去。执行法官见状,果断将黄某某带到法院准备依法惩处。

  见法官动了真格,黄某某当时表示认错,并承诺绝不再犯,还与申请人约定给几个月的时间,来配合法院清空房屋。

  岂料5个月后,申请人再次向城中区法院反映,黄某某再次破坏门锁又搬入拟被拍卖的房屋居住。对于这一再度失信的“老赖”,城中区法院“零容忍”,依法对黄某某作出上述处理决定。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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