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协同 多元聚力

曲阜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纪实

2019-10-14 14:11: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屈庆东 汪有生 卢金
 

  近年来,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要求,坚持少诉无讼工作目标定位,通过多层布点、多点衔接、内外协同、程序联动,探索诉源治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多元化路径,实现源头减增量、诉中化存量,推动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的提升。

  “点单”式法律服务,做足做好诉源治理文章

  曲阜法院围绕纠纷化解目标,以法律服务为手段,积极延伸工作环节,开展诉源治理。

  该院成立法律服务宣讲团,并根据社会中广泛性、典型性矛盾纠纷,设置职务犯罪预防、邻里纠纷调处、青少年权益保护、企业合同纠纷排查、社区物业纠纷调解等内容的“服务菜单”,由基层社区、企业学校等服务对象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点单”,再由法律服务宣讲团根据“点单”要求,派出相应的工作人员,上门提供法制服务。这种服务内容与服务对象需求的有效嵌合,优化了法律服务效果,从诉讼源头有效预防和提前化解社会纠纷, 提高了服务对象满意度。

  2018年8月,曲阜市某小学学生张某在课间奔跑中,与同班同学李某相撞,致使李某的两颗牙齿受伤,医院诊断亚冠折断,需全瓷冠修复。李某父母遂要求学校和张某父母赔偿,张某父母则认为张某并无责任,拒绝赔偿,双方各执己见,并表示到法院诉讼。

  学校校长联系了法院法律服务工作组,少年审判资深法官张霞遂带领青少年权益保护小组赴学校进行调处。现场调解中,服务组人员从事故责任划分入手,结合张某、李某为同班同学、日后还需相处的事实,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张某赔偿李某3500元,双方就此言和。

  人文化调解,让矛盾纠纷止于未然

  曲阜法院注重充分发掘历史文化资源,在调解工作上将法律文化与传统礼、信、让、和”的传统儒家文化相融合,情、理、法多管齐下,创新调解工作方式。

  在曲阜法院,当事人无论是来到诉讼服务大厅,还是诉前调解办公室,都能看到工作人员办公桌上安放的“笃行诚信、厚德重法”的铭语牌,墙上贴着“和”文化标语和握手言和图案,从而感受到文化熏陶,缓和了双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

  同时,曲阜法院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加强全院干警的司法礼仪培训,用彬彬有礼的“礼仪”文化树立队伍形象,争取当事人群众对法官的心理认同,提高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在具体工作中,承办法官强化文化引领,积极推行“换、谅、让”调解三步法,首先引导纠纷双方互相换位思考,再通过劝说促使双方在感情上互相谅解,最终引导双方在诉求上互相让步,达成协议,解决彼此之间的纷争。

  分层式过滤,让纠纷诉外有效化解

  曲阜法院坚持多元化思路,在诉外建立起诉前调、委派调解、委托调解三位一体、诉调对接的分层过滤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在诉讼外即有效化解。

  在诉前调解工作上,该院坚持多层布点,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办公室,在三处人民法庭设立诉前调解工作站,选派一名法官、两名人民陪审员和一名人民调解员,组成“1+2+1”型诉前调解工作组,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追要劳动报酬等案件,在立案时,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即时予以化解,实现简案快结。

  据了解,2019年年初以来,曲阜法院通过诉前调解,调解民事纠纷666件,案件化解分流率达到21.8%。

  该院还将工作触角向外延伸,主动走出去,开展矛盾化解工作。近年来,曲阜市在各基层乡镇和重要行业内部普遍设立“和为贵”调解室,对社会纠纷进行调处,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针对这一情况,曲阜与“和为贵”调解室充分对接,推行“委派调解”工作方法,分类择优选取法官成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在工作需要时,向曲阜市“和为贵”调解室委派专职调解员,主动协助开展矛盾调处工作。制定“委托调解”工作办法,对社会效果比较突出的案件,由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出具委托书,委托“和为贵”调解室进行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院外。对于“和为贵”调解室调解成功并达成协议的,当事人申请法院司法确认的,诉调对接中心及时进行审查,予以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让群众在院外化解程序中即吃下定心丸,及时了结纠纷。

  专精型模式,开启诉讼调解聚力功能

  “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路上,法院单打独斗是不够的,特别是专业性强的案件,需要靠社会各界群策群力,汇聚纠纷化解的合力。”曲阜法院院长孟伟表示。

  基于此点认识,曲阜法院联合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诉调对接实施办法》,与辖区内“和为贵”调解室及医生协会、金融消费协会等行业组织、专业协会,建立纠纷化解衔接机制,对涉及专业性问题的诉讼调解,邀请行业专家参与,协助法院开展好诉讼调解。

  该院还充分发挥息陬人民法庭 “涉农” 专业化法庭的工作优势,联合农业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裁审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对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实现联合调处、共同化解。

  该院组建了少年审判法官团队,与妇联、老年办、机关工委协调配合,在涉未成年人、妇女、老人案件审理和调解中,争取他们的参与和支持,巧打“感情牌”,义释“情理法”,推动该类纠纷有效化解。自少年审判法官团队成立以来,实现了涉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调撤结案率100%、履行到位率100%的“双百”目标。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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