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失信受阻路难行 主动履行解心结
2019-10-15 14:53:13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失信被执行人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迫于“失信黑名单”的压力,主动将十五万执行款交由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包头市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申请人拿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却迟迟没有等到被执行人前来还款。

  几次催款未果,申请人包头市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九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受理后,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风险及法律后果。若一味逃避执行,法院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将会给其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对于常年经营生意的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来说,自从被纳入失信名单后,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外出只能坐大巴等交通工具,给其出行造成严重不便。迫于失信压力,被执行人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匆匆来到法院主动接受执行询问和调查,并承诺及时履行仲裁裁决的给付义务。

  在法院执行的强大压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全部法律义务,该案执行完毕。

  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任何存在侥幸心理,规避、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诚信惩戒一旦启动,将会给你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做守法好公民。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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