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2019-10-15 15:07:12
 

    中国法院网讯 (雷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学习宣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的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10月15日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心组织干警学习宣传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永葆忠诚本色,奋力拼搏进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庆军同志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18年9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李庆军同志参加法院工作25年来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2014年确诊尿毒症后仍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坚守审判岗位,去世前仍审结上百起案件,工作业绩位列全庭第一,面对来法院打官司的群众,始终做到态度和蔼、耐心倾听,做公正为民的贴心人。2019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李庆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19年7月,中共河南省委追授他为“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通知指出,李庆军同志是全国法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人民司法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先进典型。要把向李庆军同志学习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向邹碧华等先进典型学习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院的初心使命。

  通知要求,要学习李庆军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对党忠诚体现在对崇高事业的追求、对司法事业的奉献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学习李庆军同志坚守初心、为民司法的公仆情怀,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积极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通过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通知强调,要学习李庆军同志公正司法、坚守正义的职业追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李庆军同志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的优秀品质,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崇法尚德、守住底线,永葆共产党员、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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