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以"裸条贷"名义骗取裸照并敲诈获刑罚

2019-10-17 08:44:14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以为被害人办理“裸条贷”的名义骗取被害人裸照后,对被害人进行敲诈。案件中的被害人对自己的不爱惜、不珍惜,令人叹息。

  不良嗜好发现“商机”

  1984年出生的曹某,是一名水电工,有妻有子,虽不能说是大富大贵,但也算过上了幸福美满的小日子。一直以来,曹某都有一个不良嗜好,就是喜欢看黄色图片。一天,曹某在网上搜索裸照的时候,加入了一个“裸条贷”的网聊群,由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裸条贷”,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借款时,以借款人(多为女性)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作为担保,当借款人违约不还款时,放贷人以公开裸体照片和与借款人父母、亲友联系的手段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

  曹某本来加入这个网聊群,是为了向群内的人购买申请“裸条贷”的人的裸体照片或视频。后来他发现,原来可以通过以办理“裸条贷”为由向被害人获取裸体照片、视频后,再反过来向被害人要钱,于是就开始在网聊群内学习办理“裸条贷”的流程。

  坐等送上门的“羔羊”

  学会方法后,曹某注册并使用腾讯QQ、微信发布放贷广告信息,坐等客户上门。之后,有三名被害人通过曹某在网络上发布的放贷广告与曹某取得联系,并向曹某申请借款。曹某遂以办理贷款需要被害人个人资料、亲友联系方式、裸体照片及视频等资料为由,从被害人处获得上述材料后,再以网上发布或向被害人亲友发送裸体照片、视频等方式,向被害人勒索财物。

  三名被害人两名大学生

  值得提醒的是,三名被害人,有两名是在校大学生,另外一名亦刚步入社会,都系95后,且她们借“裸条贷”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个人日常的高消费,如购买奢侈化妆品、昂贵旅游等。

  三名被害人对于提供给曹某裸照及视频均未有推脱与拒绝的表现,并十分积极配合曹某的要求拍摄完照片及视频,且对于拍摄、传送完照片、视频后能够获得贷款深信不疑。这也是曹某屡屡得逞的原因。

  聪明反被聪明误法网恢恢疏不漏

  尝到甜头的曹某自以为发现了商机,殊不知已陷入犯罪的深渊,不可自拔。

  一次曹某向被害人宝某勒索2000元,宝某因没钱转账,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至此案发。

  2019年9月19日,梅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曹某使用威胁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人民币7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曹某以胁迫他人的方式来赚钱,触犯了刑法,理当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本案被害人的故事更需要引起重视。

  “裸条贷”不是贷款,被害人付出了暴露身体的照片及视频,换取了短暂的回报,但是等待她们的是长久的惶恐与不安,甚至于像本案一样,连短暂的回报都没有。

  当下的年轻人,对于个人消费应当保持理性,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进行消费,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的利益只是暂时的,甚至有可能付出惨痛的代价。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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