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将诉前调解工作量纳入考核统计范围
2019-10-18 10:43:41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冷昊阳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诉前调解案件管理系统,做到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并将诉前调解工作量纳入考核统计范围。

  在发布会上,最高法立案庭庭长钱晓晨介绍,《意见》围绕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主线,分三个部分规定了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组织实施。

  《意见》指出,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建立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调解员组成的调解速裁团队,及时做好调解指导,强化诉调统筹衔接,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

  《意见》具体阐明,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释明各类解纷方式优势特点,提供智能化风险评估服务,宣传诉讼费减免政策,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能够通过行政裁决解决的,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行政裁决解决;对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的,开展立案前先行调解。

  其中,调解成功、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由调解速裁团队法官依法办理;调解不成的,调解员应当固定无争议事实,协助做好送达地址确认等工作。明确诉前调解时限,规范调解不成后的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

  《意见》还特别提出,建立诉前调解案件管理系统,做到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并将诉前调解工作量纳入考核统计范围。

  同时,《意见》还对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模式钱晓晨作出规定。

  钱晓晨介绍,《意见》除了要求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原则上当场立案外,还对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两项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立案;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

  此外,钱晓晨还介绍了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他表示,平台通过建立质效评估体系,实现对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大数据管理。上级法院可以自动监测、全程监管和评估分析下级法院诉讼服务工作,一旦发现推进不力、工作不规范的情形,即时督促整改。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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