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院提出30条举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10-18 16:05:23
 

    中国法院网讯 (张冀闽 冷璐 徐斌)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宜春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发挥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主力军作用,全力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营商环境,助推宜春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意见》从牢牢把握工作目标等八个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举措。《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牢牢把握工作目标,切实增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找准审判执行工作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围绕企业和群众的司法需求,将中央及省委、市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助力打造平安稳定、竞争有序的社会环境;要妥善审理重大民商事案件,助力打造公平正义、充满活力的经济环境;要依法处理行政案件,助力打造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要依法慎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措施,助力打造善意负责、利企兴企的发展环境。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打造热情周到、一心为民的窗口环境;要强化司法指引功能,助力打造诚实守信、遵规践约的人文环境;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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