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斩黑恶 重拳保平安
——福建漳州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2019-10-21 09:01: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林娟娟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如何扫出风清气正、朗朗乾坤?

  福建省漳州市两级法院重拳出击、精准发力,既注重“打准打实”,更注重“打财断血”。2018年以来,一批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在漳州被绳之以法。

  着眼常态,打造专业审判团队

  “专项斗争开展初期,我们发现一些涉黑恶案件审理中存在地域上的风险和打击力度的短板,比如部分地区审判经验不足、刑事审判力量薄弱、司法裁判标准不一等。”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主任郭钰告诉记者。

  如何破解此类问题?漳州中院从“推动案件的相对集中管辖,组建专业审判团队”中找到了答案。

  今年3月,漳州中院率先在福建省开展涉黑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全市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上级挂牌督办以及其他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等一审案件,由龙海市人民法院和漳浦县人民法院集中审理。

  “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当地盘根错节。通过推动案件的集中管辖,有助于切断和排除不当干扰,确保打击不偏不倚、精准有力。” 漳州中院副院长陈志福表示。

  此外,在地方党委、人大的支持下,漳州中院精心组织考察选派了9名来自非集中管辖地基层法院的办案人员,担任案件集中管辖地法院的审判员,与部分漳浦、龙海法院的刑事审判法官一起,组建形成22人的黑恶案件专业化、研究型审判团队。

  “审判团队成立以来通过不定期庭审观摩、专业法官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吸收借鉴先进经验,研判办案思路,统一裁判尺度,强化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量把关与效率提升。”陈志福说道。

  集中管辖试点以来,漳州法院已对涉黑涉恶案件9件69人实行相对集中管辖。

  着眼常效,深挖根治“打财断血”

  1月10日,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件,判决李某福等2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并判处罚金及没收财产共计490.8万元。这是迄今为止漳州市宣判规模最大、罚没财产最多的涉黑案件。庭审后,旁听群众无不对判决结果拍手称快。

  在对黑恶势力打“伞”破“网”的同时,必须痛下“打财断血”的狠手。漳州法院全面推进线索摸排核查,强化涉案财产查清查控,特别是对房产、车辆、资金、贵重财物、公司股权、有价证券落实“六必查”,充分运用扣押、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捣毁黑恶势力经济命脉、摧毁其造血功能。

  今年8月22日,漳州中院又率先在全省法院发布《关于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与执行的实施意见》《涉黑涉恶案件产权财产处置的执行指引》两个规范性文件,加大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依法妥善处理黑恶案件中罪犯家庭财产份额分割、转移至他人名下涉案财产的查扣和处置、拍卖变卖涉案不动产及特定动产、追缴没收其他等值财产等方面的难点重点,确保“稳、准、狠”地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古雷港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职员郭晶晶表示:“漳州法院在‘打财断血’方面推出新机制,突出福建特色、形成漳州样本,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升了老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2018年以来,漳州两级法院共判处罚没财产1463万余元,通过斩断利益链条的方式,彻底摧毁黑恶势力再犯罪的基础。

  着眼常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一体推进,最大限度地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这是漳州法院一以贯之的努力方向。

  漳州法院主动加强与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完善行业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漏洞通报整改,创新推行黑恶大要案“一案一司法建议”,对于黑恶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在审理被告人张某毅等涉恶犯罪集团强迫交易一案时,云霄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对涉恶犯罪集团形成的原因、过程、犯罪手段等的分析,发现交通运营管理存在着漏洞,于是向当地交通运输局发出加强对非法营运行为管理查处的司法建议。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集中在动车站、汽车站等区域开展交通运输乱象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净化了县域经济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集中管辖试点以来,漳州市两级法院已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8条,均得到相应行业职能部门的采纳和反馈,实现了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漳州中院也被评为“2018年度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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