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

振兴工业谋发展 护航企业换新颜

2019-10-22 14:46: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宝权 王建舟
 

  70年沧桑巨变,70载风雨拼搏。辽宁沈阳法院在不同历史时期始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几代干警的辛勤努力下,始终服务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重要支撑,成为新中国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崛起和发展的参与者、见证者。

  辽宁沈阳,共和国的长子,为新中国建设完整的工业体系做出了历史性贡献,素有“东方鲁尔”之称。“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城”。这里文化底蕴深厚,工业门类齐全,曾经创造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多个“第一”。第一架喷气式战斗机在这里翱翔蓝天,第一台车床在这里启动,第一台水下机器人在这里诞生,是共和国工业发展历史上的骄傲。昔日,沈阳因工业而荣;今朝,沈阳因工业而兴。

  初心不改——护航企业更好发展

  “服务经济建规定,成立组织占一席,深入基层企情系,收案咨询合契机……”

  6月27日,坐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老干部活动室里的78岁的原副院长张铁福,回忆起当年沈阳法院力促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经济建设的做法时仍然思路清晰。

  张铁福一边翻阅泛黄的笔记本,一边扶着花镜回忆着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沈阳中院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专门成立了企业服务办公室,开展了‘天平杯’竞赛,还设立了‘院长服务日’,由院长、副院长带队,开着一辆‘小面包’去企业走访,就地办案,处理了很多‘三角债’,为企业解困,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就在老院长讲述当年法官走访企业做法的同时,沈阳中院院长段文龙一行正在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就法院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向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得知企业在具体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困惑时,段文龙表示将安排法院相关部门与企业对接,切实帮助企业答疑解惑。

  “我们企业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也为企业经营者提高法治意识、及时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供了重要帮助。”企业负责人对沈阳中院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工作给予称赞。

  继往开来绘宏图,主动担当展作为。党的十九大以来,沈阳市两级法院在开展“万人进万企”“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中,组织法官到房地产协会、大型综合集贸市场、工业产业园等处开展宣讲交流十余次,为企业发展“问诊把脉”,提供司法建议,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难题。

  助力供给侧——“病企”涅槃换新颜

  在沈阳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法官何阳的办公室墙壁上,贴着一张“北方重工案”的进度表。虽然该案已成功办结,但是她没有将表格取下,“我是想以此提醒自己要精准高效办案,让更多企业尽早走出困境。”

  2018年6月,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的重整申请,北方重工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先后共有2224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经审查确认金额合计180余亿元,及时准确完成了北方重工债权申报审查工作。先后许可管理人6批次共计3056份合同的继续履行申请,在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兼顾利益相关方权益,社会效果良好。共解封近60个银行账号、解除298次查封、解除并回转查封资金3100万元、解除价值约400万元货物的扣押、解除标的总额1.8亿元的多处房产和标的总额200万余元的多部车辆的查封、协助解除4亿余元应收账款保全措施,重整期间追收近3亿元资金,有力地保障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条件。

  2018年,沈阳中院审结的中顺汽车重整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该案审理中,法院发挥了牵头抓总的作用,深化与政府协作,强化与债权人沟通,使各方利益得到了最大限度保护,完成了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在供给侧一端的重新配置,实现了破产审判优化落后产能作用,为法院服务大局贡献了沈阳经验。去年,沈阳中院审结破产案件177件,化解债务74.75亿元。

  奋进新时代——开创发展新局面

  7月2日下午,记者在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见到刚刚从旅游企业授课归来的副庭长梁志昕。“成立旅游巡回法庭是为全面推进沈阳市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有力举措。”梁志昕说。

  自去年2月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后,他便成了一些景区的常客,经常开展走访和普法宣传工作,旅游黄金时段还会驻点接案调解。

  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落地见效,目前全市共有9家基层法院挂牌成立旅游巡回法庭。沈阳成为东北首个、全省唯一设立旅游巡回法庭的城市。

  沈阳中院围绕沈阳振兴发展、创新改革、营商环境及自贸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继出台“保障振兴十五条”“保创二十条”“服务营商环境十条意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十七条”等一系列司法保障措施。今年又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十五条具体司法保障措施。

  今年4月,沈阳中院全部院级领导利用10天时间到各基层法院就落实“服务民企十五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督导调研,督促工作落实,整改存在问题。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化共识,明确了“85%的小股东一审案件6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3个月内结案”“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率不低于70%、平均用时不超过180天”“超长期未结案件压缩10%”等十余项任务目标及具体落实措施。

  登高望远绘蓝图,砥砺奋进著华章。沈阳中院积极落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夺取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新胜利,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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