鹊巢还是鸠巢法来“调”
广东惠州:集中力量推动腾房工作顺利开展
2019-10-28 16:14:35 | 来源: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法院 | 作者:周泽锋 林峥云
 

  强制腾房既是法律要求,也是申请执行人权益得以实现的主要途径,但长期以来,在执行实践中,因法律规则缺失、各地法院做法不一、工作标准模糊,以及强制腾房面临风险多、隐患大、被执行人剧烈阻挠等,致使一部分腾房工作执行难。今年8月,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法院开启“集中开展执行标的腾退、搜查、清场”主题活动,进一步掀起“南粤执行风暴”,集中力量推动腾房工作顺利开展。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惠州全市法院共发出腾房通知238次,主动腾房98次,强制腾房90次,涉及面积174317平方米(含房屋、土地),拘留拒执人员35名,出动人员335人次,腾房成效明显。

  规范腾房,三段式推进房屋腾退

  针对强制腾房隐患多、风险大难题,惠州法院在《腾房实务》中明确以三段式实施腾房工作。强制腾房前阶段,以促成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者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为主要工作目标,规范谈话询问、实地调查、财产调查、固定证据等必要内容;在风险评估阶段,明确规定参评人员、评估事项等,预防评估流于形式;结案阶段,经风险评估认为具备强制腾房条件的,依法制定搬迁方案,准备应急预案,并在强制腾退房屋过程中,做好控场、清点、物品安放和全程录音录像等工作,用足打击拒腾措施、用好腾房惩戒机制,解决被动强执的问题。此外,将说服教育贯穿执行过程,防止矛盾激化,把控执行风险。

  被执行人韩某桃拖欠银行贷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阶段,惠东法院多次传唤其到庭并向法院申报财产,韩某桃均置若罔闻,后法院果断对其名下位于惠东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房屋成交后,法院多次上门要求被执行人搬迁,韩某桃均避而不见、拒不搬迁,并唆使其亲属在已经被拍卖的房产中生活,严重损害买受人的利益。

  为维护司法公信力,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惠东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搬迁措施。根据《腾房实务》,法院进行事前现场调查,并制订清场搬迁方案,9月6日上午,法院派出执行干警20余名,对涉案房产进行清场。期间,韩某桃家属对清场工作进行阻挠,并言语攻击执行干警。执行法官告知韩某桃,其行为已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法院可以将其先行司法拘留,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韩某桃配合法院完成了搬迁清场工作。

  灵活处置,依法解决腾房疑难杂症

  《腾房实务》还明晰腾房实务问题,明确了包括协助停水停电停气、移送公安机关、申请人提供临时租房安置、采取经济型惩处措施等7种变通形式,确保强制腾房的顺利进行。

  被执行人王某的父母正是在拿到安置费补贴后,才配合法院腾房的。被执行人王某未偿还陈某本息66万元,在执行阶段,大亚湾法院查封了王某名下位于大亚湾区澳头岩前村的一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并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发出限期腾退房屋公告,然而被执行人未自觉腾房,且拒不现身。

  执行干警发现,涉案4层楼高的房屋中有3层已被出租,其中2楼则住着被执行人王某的年迈父母。为保障申请人和房屋买受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给被执行人父母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够理解并配合法院进行腾房,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刚开始,两位老人情绪较为抵触,不愿配合。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且有心脏病史,执行干警在向两位老人进行耐心劝诫的同时,提出了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支付8年租金作为两位老人的补贴安置费的方案,以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经过法官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两位老人最终同意安置方案,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及时搬离住所。

  因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周某林被判赔偿张某忠等7人28万余元,周某辉对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周某林、周某辉未履行义务,张某忠等7人向惠城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周某辉名下的一套房产,但3次公开拍卖均流拍。张某忠等7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将上述房屋以第三次拍卖保留价235208元抵偿。法院依法裁定将上述房屋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并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该房产一直由周某辉的前妻周某香对外出租,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该房屋向租户做解释工作,并责令其搬迁,但租户曾某剑不为所动。

  5月22日清晨7时,执行干警及公证人员一行12人直奔近100公里外的执行现场。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执行干警继续耐心地向租户曾某剑释明法律。曾某剑称其上有父母,下有两个小孩,且老婆刚好又在坐月子,提出继续租住。根据实际情况,在承办法官的沟通及主持下,申请执行人张某忠同意与租户曾某剑重新签订6个月的租赁合同并当场收取了租金,且同意按现状接收房产,并愿意放弃剩余执行款,该案执结。见证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某忠对执行干警灵活处置的方式非常满意,再三表示感谢。

  阳光腾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腾房实务》明确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见证执行,进一步解决强制腾房公信力问题。据了解,今年以来,惠州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9次,综合采用报纸、电视台等社会媒体跟踪报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法院自媒体直播的形式,对强制腾房案件的经过和对抗拒执行人员采取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进行全方位直击报道,营造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的舆论氛围,助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8月22日上午,博罗法院对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清场,同时在该院官方微博上对此次执行过程进行图文直播,并邀请3名人大代表现场见证执行。

  被执行人刘某一家1976年开始在涉案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居住,之后相继在该地种植防风林、毛竹及部分树木。2012年,该村村小组取得该土地的所有权并规划建房,刘某一家拒绝村小组土地返还要求,无奈之下村小组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令刘某一家将现占用的土地归还给村小组,并自行清理该土地上的附着物。刘某一家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一家依旧拒不返还土地,村小组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博罗法院多次发出执行通知书和限期履行通知书,但刘某一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鉴于刘某一家拒不履行的行为,法院决定强制清场,对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清理。当天上午,经过近3个小时不间断工作后,法院顺利将涉案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的行为是不对的,法院强制清场交付,兑现胜诉人权益,具有一定的执行威慑力,也有助于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现场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黄伟青说道。

  博罗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肖志明向记者介绍,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对强制执行清场活动进行微博图文直播,主动接受监督,有助于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执行难,积极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共同捍卫法律权威。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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