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法院官桥法庭:巡回审理排除妨害纠纷案

2019-11-03 08:45: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傅超威 林小云
 

巡回法庭审理现场。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

  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10月31日,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官桥人民法庭到龙门镇龙门村,巡回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龙门村百余名村民现场旁听。

  被告林某华系原告林某成兄长,被告林某祥、林某川系被告林某华儿子。原告林某成对址在龙门村的旧厝进行扩建,在其拟进行房屋外装修时,被告林某华、林某祥与林某川以该房屋的土地权属存在争议,加以阻挠。后经村委会、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

  考虑到被告林某华年纪大,本案又是兄弟叔侄之间的纠纷,且近年来法庭辖区因城镇发展导致土地纠纷日趋增多,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促进兄弟叔侄和睦,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理性解决矛盾,官桥法庭决定就地审理此案。

  庭审现场,合议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查清案件事实。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矛盾较深,无法当场达成一致意见。因双方同意调解,合议庭决定休庭,对本案再做庭外调解工作。

  庭审结束,法庭干警还结合近年来农村地区多发的案件类型和特点向村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提高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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