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中院:庭审变讲堂 领导干部组团旁听
2019-11-05 14:46: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近日,由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涪陵区普法办共同组织实施的2019年度秋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旁听庭审在重庆三中院4号审判庭举行。重庆三中院及涪陵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共35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本次旁听庭审。

  本次庭审开庭审理了蔡某某诉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管理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办事处拆除房屋行为违法案。审理案件的合议庭由2名审判员和1名人民陪审员组成,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在3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就被告是否适格、拆除行为的性质、被诉行政行为是否违法、原告起诉是否属重复起诉等焦点问题充分进行举证质证、辩论陈述,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择日宣判。整个庭审过程气氛庄严、秩序井然,旁听领导干部认真专注、纪律严明。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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