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9-11-05 15:10:29
 

    中国法院网讯 (张鸿浩)   11月4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毅主持学习并讲话,强调全院干警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有效发挥跨区法院职能作用,奋发有为开展工作,为完善首都法院治理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院党组成员、局级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北京四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原文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该院党组成员、局级领导和部分部门负责人畅谈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节点,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的、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这次全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央全会的形式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并作出决定,同时也第一次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这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指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首先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要始终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全院执法办案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积极履行人民法院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的基本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指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全院党员干警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自觉维护制度权威。

  会议强调,北京四中院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要善于利用改革法院职能优势,主动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助力首都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建设,保障“一带一路”战略,坚持“首善”标准,服务首都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坚定责任意识,强化使命担当,把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北京四中院是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成立的,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到十九届四中全会,五年的时间正是四中院作为跨区法院成长进步的五年,“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这是党中央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工作目标,要牢记党中央的嘱托和期望,以更高的目标和更严的标准努力完成好中央赋予我们的任务;敢于动真碰硬,发扬斗争精神,着力探索出符合跨区法院的改革发展路径,要按照四中全会部署,找准跨区法院改革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结合点,战胜改革中遇到的困难,推动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不断向前发展;坚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实干,以实际行动确保年终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切实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效果体现在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成效中,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奋发有为、拼搏奋进,努力完成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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