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法院审理一电信诈骗案 涉案金达四百余万
2019-11-12 16:24:54
 

    中国法院网讯 (曾飘越 张平)   11月12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多达15人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470余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被告人邱某开、胡某伟、罗某平商量利用微信推广虚假炒外汇信息,骗取微信好友投资进行诈骗。该团伙从某技术人员手中购买用于虚假炒外汇APP程序,并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多张银行卡。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该犯罪团伙到辽宁省多地区开展犯罪活动,被告人邱某开将该团伙分成4个窝点,分工明确开展诈骗。被告人罗某城、罗某强、邱飞某等人负责在微信群里发布信息,充当微信推广角色;被告人黄某坤等人负责为各个诈骗点送诈骗提成;被告人邱坤某等人作为客服,联系客户充钱;被告人童某涛为后台程序员,负责操纵炒汇数据;被告人廖某龙、赵某农等人负责提取诈骗款后洗钱。

  该诈骗团伙在微信群里宣称炒汇APP出现漏洞,该漏洞炒汇稳赚不赔,并发布截图吸引被害人投资。被害人有意投资后,通过客服聊天,引诱被害人下载APP并注册。客户投资后,由程序员在后台操作,制造被害人投资操作失误的假象,让被害人输钱,从而诈骗被害人钱财。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邱某开、胡某伟等犯罪团伙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并将择期公开宣判。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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