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首例!茶陵法院执结一起涉恶犯罪罚金、退赔款案件

2019-11-13 10:19: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易宇
 

  近日,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涉恶犯罪罚金、退赔款案件,被执行人罗某承、罗某华等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案款全部执行到位,执结罚金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十一万八千元,总计二十一万八千元。

  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被告人罗某承、罗某华先后注册成立投资管理公司和典当管理公司从事放高利贷业务,并吸纳罗某俭、符某波、胡某、向某等人为公司员工负责放、收高利贷业务,采取殴打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任意毁坏公司财务、堵门、滋扰、纠缠、言语威胁等非法手段向借款人讨债,严重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019年4月12日,茶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罗某承、罗某华等人进行了宣判,分别判处八个月到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罗某承罚金十万元处罚,责令被告人罗某承退赔被害人十万元,责令被告人罗某华退赔被害人一万八千元。

  刑事判决生效后,茶陵法院于9月26日进行立案执行,执行干警拿到案子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执行干警一方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被执行人罗某承、罗某华银行存款、车辆、工商、证券等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查控。一方面与被执行人进行执行谈话,督促其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渌口区法院的支持配合下,目前本案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茶陵法院以“打财断血、除恶务尽”为宗旨,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着力于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采取各种强制措施,深挖彻查,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有效彰显和维护了法律权威,给黑恶势力犯罪予以强力震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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