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当涂法院宣判15人“套路贷”涉黑案
2019-11-13 14:13:12
 

    中国法院网讯 (刘丹凤)   诱骗签订3倍虚高的“孤本”合同,当场扣除“砍头息”;以还款逾期数十分钟、抵押车辆离市未报备为由认定违约;采取电棍点击、藏匿抵押车辆、虚假诉讼、楼道喷漆、非法拘禁等方式索要款项。近日,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方方等15人“套路贷”涉黑案,被告人李方方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其余14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4名系累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8万元以上。

  李方方2015年其发现小额贷款行业利润巨大,遂在未经任何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成立众诚投资咨询等公司,招募社会无业人员从事“套路贷”业务。形成以李方方为首,李某某、马某某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按月考评“业绩”,按借款利息的10%向招揽业务组成员发放提成,按催收后非法所得的20%向参与催收的组织成员及招揽到业务的成员发放提成,规定禁止向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招揽业务。

  2015年至2018年,该犯罪组织以无抵押、“车速贷”等为诱饵,吸引急需用钱的被害人前来贷款。以“行业规矩”“只是走形式”等为由诱骗被害人在短时间内签订虚高于出借款项3倍的金额,当场扣除约实际借款四分之一的“砍头息”手续费,约定苛刻违约责任。所有签字合同均为 “孤本”,由该组织持有。以还款逾期数十分钟、提前还款、向其他小贷公司借款、抵押车辆GPS异常,未报备抵押车辆出市等为由认定违约,通过非法拘禁、电棍击打、上门滋扰、楼道喷漆写字、晚间手电筒照射住所、藏匿抵押车辆等暴力、软暴力手段,向被害人及亲属索要虚高债务。逼迫被害人亲属在虚假收据上签字,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期间,非法获利99万余元。

  其犯罪活动遍及马鞍山,给被害人及其亲属、邻居造成严重的心理恐慌的,导致多名被害人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常途径举报、控告,只能四处举债,变卖房产,有家不敢回,家庭破裂,夫妻离异,甚至有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因此患上抑郁症。同时,该组织采用违法手段攫取暴利的方式促使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竞相效尤,衍生各类犯罪,严重影响马鞍山治安稳定,对正常的民间借贷秩序、司法公信力都形成不良冲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方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违法作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应当按其所组织、领导、指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他被告人应依法按其各自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进行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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