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父心切殴打他人 男子获刑九个月

2019-11-20 11:15:00
 

    中国法院网讯 (周宁)   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8年11月27日15时许,伍某的父亲伍某胜因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慎摔伤,责怪系与其会车的丁某将自己撞伤,发生争执并将丁某打伤(经伤情鉴定为轻微伤)。随后,伍某胜通知伍某,称其出了车祸,要伍某迅速赶到现场。

  随后,伍某、毛某(另案处理)等人赶到现场,未了解事件缘由,直接殴打被害人丁某及其扯劝的同事邓某,邓某逃脱后,伍某及毛某等人遂离开现场。

  事发后,伍某胜被临湘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二日。

  法院认为,伍某伙同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伍某有坦白情节,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依法从轻处罚。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孔子曾经说过:“三思而后行。”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冷静、沉着。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伍某及其父亲伍某胜,遇事不够沉着冷静。伍某“爱父心切”,一时冲动,造成了如今无法挽回的后果。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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