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法院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显成效

2019-11-26 10:26:49
 

    中国法院网讯 (廖长春)   自实行院庭长办案制以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以司法责任为核心,以法官员额制为重点,以院庭长办案为常态,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收到良好成效。

  据了解,该院制定《泰宁法院院、庭长审判质效考评实施细则》,明确院、庭长全年办案任务指标,定期通报院、庭长收结案数、办案质效;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指导的“传、帮、带”作用,充分引导调动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确保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同时,推行院、庭长判后答疑机制,建立答疑室,开通答疑热线,明确答疑范围、答疑方式、答疑期间、处理方式等,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此外,该院还运用“两微一网”推送典型案例,邀请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

  今年以来,该院院、庭长办结案件894件,占全院结案数的74.69%,为当事人答疑138人次,来信来访同比下降4.98%。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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