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学践行四中全会精神 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2019-11-28 09:00: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汪明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将学习教育与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和良好形象,推动全会精神在法院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在深学细照中学懂弄通全会精神

  坚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通过支部会议集中学、组织学习报告会、举办学习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让全院干警逐字逐句学、撰写学习体会,确保学懂弄通做实。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真正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根本保证等内容学习深、领会透,做到了然于胸、运用自如。

  二、依法忠诚履职,在坚守初心中推动全会精神落地

  “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坚持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统揽,把全会精神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始终将罪刑法定、尊重和保障人权、证据裁判等理念和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注重平衡社会各方利益,更加关注和增强民生福祉,妥善处理经济下行态势下的各类矛盾纠纷。在执行工作中,扎实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新目标,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成果,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工作不停、队伍不散。

  三、深化司法改革,在勇于创新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基层法院,面对人案矛盾,东宝区法院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通过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分调裁审,创新案件质量评查、公开质询机制,实现管理“扁平化”、办案“全员化”、审判“专业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制度,抓好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建设,坚持以案定额、按岗设员,让优秀审判人才向办案一线聚集,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让司法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四、积极服务大局,在担当作为中满足人民司法需求

  东宝区法院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紧紧围绕地方党委中心工作谋划法院工作。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通过细化各项服务举措,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求,制定出台了《服务企业八项承诺卡》,院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组建10个服务企业专班,为辖区101家企业提供“定制式”司法服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一手抓典型案件办理,一手抓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提升群众环保意识,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加大涉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提档升级,为群众诉讼插上“信息化翅膀”;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采用“巡回审判+庭前普法”的新模式巡回开庭,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作者系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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