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宁法院开展禁止高空抛物法治宣传活动

2019-11-29 10:38:59
 

    中国法院网讯 (王丽彬)   “高空抛物不仅不文明,还可能伤害他人,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11月27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在万星小区,开展“禁止高空抛物”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上门入户、互动交流的方式,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并通过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出禁止高空抛物倡议,向小区居民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呼吁大家共同监督和抵制高空抛物等不良行为,同时,提醒住户要及时查看自家阳台、窗户等处易坠物品设施的安全,并视情况予以加固,避免高空坠物,危及他人安全。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余次,增强了居民对高空抛物危害性和严重性的了解,有利于激发小区群众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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