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诈骗犯安装调试设备 两人被判刑

2019-11-29 15:33:46
 

    中国法院网讯 (陈智扬 官礼芳)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七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为帮助他人实施诈骗活动,邓某在吴某(另案处理)租赁的某房屋内,受雇安装调试机器设备。随后,诈骗人员通过邓某安装调试的设备,对被害人进行诈骗,通过逐级冒充公安民警、检察院工作人员、法院工作人员、纪检人员,编造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后被他人冒用进行犯罪活动、需要封存资产和交付保释金,逐级诱骗被害人将钱款转入诈骗人员的指定账户,先后骗取被害人人民币673000元。

  2018年5月10日,吕某帮助诈骗人员在租赁的房屋内安装、调试机器设备,确保诈骗人员能远程操作设置。随后,诈骗人员通过吕某与邓某安装调试的设备与被害人联系,以同样的手法骗取被害人人民币521863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为帮助他人实施诈骗活动,实施了安装、调试设备等相关行为,导致被害人被骗人民币1194863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其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吕某帮助他人实施诈骗活动,导致被害人被骗人民币521863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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