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事故引邻里不睦 多方调解促案结人和

2019-12-02 16:06:20
 

    中国法院网讯 (刘敏强)   近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组织多方基层组织力量,成功调结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胡某与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系同村村民。李某甲、李某乙承包了李某丙的农村自建房工程,胡某受李某甲、李某乙雇佣,在该工程做事。2018年9月17日15时许,胡某从三楼搭建的架子上坠落摔伤。事故发生后,李某甲将胡某送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四医院治疗。治疗期间,李某甲向胡某支付医疗费共计25998.4元。

  本起事故,胡某造成的损害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村委会多次出面协调赔偿事宜,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且引发了多次争执。故胡某诉至法院,请依法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

  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被告系同村村民,事故的发生导致几家关系不和睦且时有争执,矛盾冲突较大。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多次下乡进村了解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邀请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等一起做调解、释法工作。

  在多次调解后,原、被告均认识到自身因承担的责任,对相关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当日在调解笔录上签字认可,次日,各被告均向原告付清了调解笔录上的赔偿金额。

  该案在顺利调结的同时,也修缮了原、被告之间邻里关系。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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