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先本与童建刚、玉环县金鑫塑胶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019-12-04 16:34:11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典型意义】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兴起,利用互联网平台按照“通知—删除”规则快速处理侵权投诉机制,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日益增多。本案明确了利用电商平台投诉机制,恶意投诉其他经营者商品,使得其他经营者商品被平台删除,丧失销售机会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有效遏制了恶意投诉行为,维护了良好市场竞争秩序。
  【基本案情】
  2016 年 3 月 28 日,童建刚以许先本淘宝店铺销售的防爆压力锅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向淘宝公司发起侵权投诉,并在线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及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等。2016 年 4 月 7 日, 淘宝公司认定童建刚投诉成立,删除了被投诉的商品链接。经查,童建刚对其投诉时提供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关键内容进行了篡改,将“初步结论 :全部外观设计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恶意修改成“初步结论 :全部外观设计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缺陷”;同时将“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二款的规定”删除。许先本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50 万元等。
  【法院裁判】
  法院在本案中认定,被告童建刚明知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未获得专利许可,篡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并使用变造的证据向电商平台恶意投诉原告许先本经营的同类商品,导致涉案商品链接被平台删除,其行为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准则,使原告许先本无法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并造成了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童建刚的恶意投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童建刚赔偿原告许先本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2 万元。一审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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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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