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失信受限忙还款 九年陈案终执结
2019-12-05 15:37:4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陈龙
 

“王法官,谢谢您,九年了,我这笔钱终于要回来了!”2019年12月2日,申请人吴某来到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款时,激动地对执行法官道谢。

原来,2012年4月29日,张某从申请人吴某处借现金38500元,并约定利息,期限2个月,刘某对该笔贷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到期后,经吴某多次催要,张、刘二人一直未偿还本息,引起诉讼。2013年5月14日,灵宝法院在审理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张某、刘某分批偿还吴某本金及利息40000元。但调解书生效后,吴某多次上门讨要,张某、刘某依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吴某于2013年11月1日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接到案件后,依法向张某、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其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干警果断依法将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并且限制高消费。后执行干警又多次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调查,都未发现二人下落,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转眼间到了2019年11月份,执行法官突然接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王法官,您在法院吗,我现在就将执行款全部送去,出门在外,上了失信名单,真是寸步难行啊!”深切感受到失信惩戒威力的张某,这次没有再失信,而是如数履行了案款。12月2日,申请人吴某领取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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