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泉在福建法院调研时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动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9-12-06 20:31:46
 

    中国法院网讯 (周昂)   12月3日至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海泉带队在福建法院系统调研。

  调研期间,刘海泉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宁德法院实地考察,与当地法院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干警代表座谈交流。他指出,福建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在法官违规违纪预警系统建设、执行案件“一案双查”、作风纪律“大督察”等方面有很多创新性举措,取得良好成效。

  刘海泉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动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压实“两个责任”,形成监督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在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第一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日常监督。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不”一体推进,始终保持第四种形态的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严明纪律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纪检监察队伍。

  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参加座谈。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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