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阴法院密切配合委托 异地拘留被执行人
2019-12-11 11:10:0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熊凯
 

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接到了来自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执行函,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郑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海淀区法院于2018年6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但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年多来四处东躲西藏,难以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最近,申请人李某某向海淀区法院执行法官提供线索,被执行人李某、郑某已经回到位于湘阴县的老家。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海淀区法院依法委托湘阴法院对郑某、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接到委托事项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湘阴法院执行法官制定可行性执行方案,最终找到躲藏已久的郑某、李某,多次劝说其还款,但郑某、李某仍执迷不悟,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尽早实现债务人权利,12月9日,海淀区法院依法对郑某、李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在湘阴法院协助下,在深夜11时将郑某、李某两人送进拘留所。

此次委托执行顺利将失信被执行人郑某、李某拘留,为破解执行难工作树立了典型。通过法院之间的委托执行的方式,有效的为异地执行提供了便利条件,使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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