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县法院号召全体干警向蓝筹清同志学习

2019-12-11 16:22:48
 

    中国法院网讯 (廖长春)   12月11日,福建省泰宁县委宣传部作出《关于开展向蓝筹清同志学习的决定》,泰宁县人民法院迅速行动起来,号召全院干警开展向蓝筹清学习的活动。

  蓝筹清是福建省泰宁县人,1948年9月参加人民解放军,成为第四野战军战士,1950年6月入党,曾参加过辽沈战役、平津战役、抗美援朝等战役。蓝寿清同志是泰宁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艰苦奋斗的先进典范。战争年代,他出生入死、浴血奋战,荣获许多战功勋章,为新中国的建立做出贡献;和平时期,他深藏功名、甘守淡泊,在税务最基层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他的先进事迹,彰显了老一辈共产党人、革命军人为建立新中国舍生忘死、前赴后继的革命精神,诠释了一名基层党员干部为国家经济发展淡泊名利、默默奉献的爱国情怀。

  通过学习,干警们纷纷深受感触,纷纷表示要以蓝筹清先进事迹为榜样,学习他对党忠诚、不怕牺牲的战斗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深藏功名的高尚情操,学习他艰苦奋斗、勇于担当的人生态度,学习他矢志奉献、高度自律的优良作用,学习他不忘初心、薪火相传的政治本色,切实把向蓝筹清学习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自觉对标对表,真抓实干,务实进取,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为法院创新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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