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致人死亡被判刑 原告再起诉讼求赔偿
2019-12-12 09:40:23
 

    中国法院网讯 (殷奋进 何晓洁)   “快三年了,从知道孩子他妈去世的消息到现在,总算有了个结果。我替年幼的孩子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法院!虽然妈妈再也回不来了,但起码孩子的抚养费有了保障!”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知道结果的一瞬间,这位三十多岁的男子潸然泪下,几度哽咽。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原告赵某诉被告石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的被告石某曾涉嫌刑事犯罪行为被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石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现石某尚在监狱服刑。赵某作为被害人的家属,再次将石某告上法庭,要求民事赔偿。

  承办法官仔细阅卷,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为保障赔偿款项能落实到位,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但面对一方痛失家人,另一方当事人身陷牢狱的情况,双方从开始都拒绝调解,但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原、被告双方的态度均有所缓和,法官不断调整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赔偿款已全额给付,最终本案以撤诉结案。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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