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豪车开进法院原因竟是这样……
2019-12-12 15:44:35 | 来源: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近日,一辆保时捷轿车驶进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车主向法官递上车钥匙及行驶证等证件。她想干什么?难道是……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

  申请执行人的父亲与保时捷车主(被执行人)梁某原是朋友关系。2017年,申请执行人委托梁某代为出售自己名下的车辆。该车成功出售后,二手车公司将车款全部打入梁某账户,但梁某却并未将车款转交给申请执行人。于是,申请执行人起诉要求梁某返还不当得利。

  经江阳区人民法院一审、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后,判决梁某返还申请执行人卖车款16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梁某并未按期付款。申请执行人向江阳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对梁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对她的银行账户和微信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被执行人向法院作出了书面的财产报告,并称其身患恶性肿瘤,还提出名下其他财产均有抵押贷款。

  在执行中,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被执行人提出先拿两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剩余款项两年内付清。申请执行人考虑到被执行人多次作出承诺但都未履行,不同意被执行人的意见,要求被执行人将全部案款必须在半年内付清。否则,申请法院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保时捷轿车进行拍卖。被执行人当场承诺,两周内把保时捷轿车开到法院进行扣押,并把所有的手续全部送来。

  两个星期过去了,被执行人都未将保时捷轿车开到法院,执行干警刘勇多次催促被执行人,但一个月过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根据被执行人的恶劣表现,江阳区法院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面对强大的法律威慑力,被执行人梁某最终将保时捷汽车开到法院进行扣押。

  同时,被执行人请求法院再宽限一个月时间,暂不拍卖该车,她想办法凑钱还给申请执行人,若一个月后未能履行义务,则依法拍卖该车,履行还款义务。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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