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宁国:强制腾空一处涉诉房屋

2019-12-12 15:52:46 | 来源: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 | 作者:严倩如
 

  “房屋交付本院后,你和你的家属不得自行进入该房屋内,清楚了吗?”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执行干警便将交付笔录递交给被执行人丁某签字确认。待交付手续完成后,12月3日上午10时许,执行干警将门锁上,把印有“宁国市人民法院”字样的封条贴在了门上。至此,一起历时两年多的返还原物纠纷得以打破僵局。

  该房屋原系安徽省宁国市某公司所有,丁某、张某夫妻二人按年签订租赁合同,租住在这里。2001年该公司破产后,将该房屋抵付给了宁国市人社局。2006年,经公开拍卖,龙某、何某购得该处房产,丁某夫妻却仍旧居住在其中。龙某、何某多次要求二人腾空房屋并返还,均未果。2017年,何某二人一纸诉状将丁某夫妻告上了法庭。宁国市法院经公开审理,判决丁某夫妇腾空房屋并返还。

  案件生效后,丁某夫妻仍不为所动,何某二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丁某夫妻又以申请执行异议、复议、涉及行政诉讼等理由,一直不愿腾空。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2019年12月3日,宁国市法院执行干警克服困难,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的张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提审中,执行干警仍旧不放弃对张某进行思想教育。终于,张某松口,表示马上联系其丈夫丁某,腾空房屋,交付给法院。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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