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进贤:银行存款被冻结 水泥款自动履行
2019-12-12 16:29:23 | 来源: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 | 作者:李凤玲
 

  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告涂某、郑某因承揽进贤县某歌城装修工程,于2017年8月至12月期间向原告付某购买水泥,2018年2月13日,经双方结算,两被告尚欠原告付某水泥款32700元,并于当日向原告出具了欠据。此后,经原告多次催问,二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付。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二被告归还原告水泥款32700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拒不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涂某、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法院多次通过“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通过对进贤县房管局、进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贤县办事处等传统查询方式,对被执行人涂某、郑某名下的存款、房产等财产进行了调查,对二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予以冻结,二被执行人见存款被冻结,遂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和解,自动履行完执行款本金及迟延履行利息共计35200元,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款后向法院申请案件终结执行,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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